第十届奇特警示标志奖

M-LAW’s TENTH ANNUAL WACKY WARNING LABEL CONTEST

第一名:“Do not put any person in this washer.”

来自一家自助洗衣店的警示标签,“不要把人塞进洗衣机”,得主将获得500美元和一本M-law主席jones的书。

第二名:“Don’t follow this advice and you’ll get the surprise of your life.”

“不要听取这个建议,你的人生将会有个惊奇”,一个针对另一个贴在船上”Never use a lit match or open flame to check fuel level(用火柴或者明火去检查燃料箱)”的警告,Rich Heitzig将会获得250美元。

第三名:“You might just want to have it dry cleaned…”

“也许你在只是想把它弄干”,Farrah Kakavand看见一张Super Lotto入场券背面的警告”Do not iron(别用熨斗)”,于是说了这句!

第四名:“Guess where I’m calling you from now? ”

New York的Nancy在一个手机上发现的警告,“Don’t try to dry your phone in a microwave oven(不要试着用微波炉烘干你的手机)”,便说:“猜猜我正在哪里给你打电话?”

第五名:“Don’t let your fingers do the walking while you are doing this… ”

“Please do not use this directory while operationg a moving vehicle(当你开车的时候请不要使用这个通讯录)”一本黄页书上的警告,Ronald Hyman说了”当你做这个的时候不要用手指走路”

很好看一部片子

也许只有那个特殊的年代,才能孕育这样一段亲情…

★片名★:非常兄弟(非亲兄弟)
★产地★:大陆
★演员★:孙松 张凯丽 谢祥 耿胜 陈思佳 朱亚文
★字幕★:中文
★语言★:国语
★格式★:VCD-RMVB
★集数★:24
★剧情介绍★:

一九六二年夏天,风雨之夜。孙老五夫妇相继离世。矿工陈忠实将工友孙老五未满周岁的孤儿大宝抱回家。恰巧,陈忠实的妻子王桂兰当夜生下一子。桂兰不下奶。徐三的妻子淑英将大宝张罗给表兄抱养。淑英带着表兄来接人,桂兰当下反悔。从此淑英对桂兰心怀嫉恨和偏见。

陈忠实给大宝改名陈天雨,给亲生儿子起名陈天雷。转眼,兄弟俩已经七岁。这一年,陈忠实收留了右派马大海、刘云双夫妇的女儿马薇薇。马薇薇管桂兰叫大姨。

桂兰唯恐外人说自己偏心,对自己的亲生骨肉近乎残酷,把母爱更多地给了天雨。年幼的天雷嫉妒哥哥,对桂兰更是逆反强烈。当听说他们兄弟不是亲哥俩时,天雷便认定自己不是亲生的,随即离家出走。天雨将天雷找回,天雷从此不再管桂兰叫娘。

一九七六年,唐山大地震,淑英重伤。临终前,她终于向桂兰道歉,承认桂兰是好娘,并将自己的一双儿女玉龙、玉凤托付给桂兰。桂兰回想十几年,为了消除淑英的偏见而遭受的痛苦,放声嚎啕。桂兰认下一双儿女。陈家又多了一对兄妹。

一九七八年,刘云双平反,将马薇薇接回城里。分别前,马薇薇跪倒在桂兰面前,谢恩呼娘。

一九八零年,高考前夕,陈忠实为了救十二名矿工不幸遇难。虽然桂兰严密封锁噩耗,天雷还是看出破绽,桂兰将噩耗告诉了天雷。积怨已久的天雷认为桂兰是故意叫他落榜,让天雨顺理成章上大学。天雷随即向桂兰逼问亲生父母。痛不欲生的桂兰让他去问徐三。徐三得知天雷误解桂兰,把天雨的身世告诉了天雷。天雷如梦方醒。他随即故意落榜,接过父亲的重任供天雨上大学。

一九八四年,天雨大学毕业,成为电视台一名新闻记者。天雷、玉龙承包了一家饭店。马薇薇成为一名医生。此时,四个年轻人情窦初开心有所属。玉凤爱着天雨,天雨爱着马薇薇,马薇薇爱着天雷。然而,生活总是阴差阳错,给他们的情爱更多的磨难。桂兰和刘云双两个母亲认为天雨和马薇薇最合适,决意要天雨和马薇薇成为夫妻。深深相爱的马薇薇和天雷非常痛苦。高考落榜爱情无着的玉凤更是难以承受打击,患了青春期精神分裂症。

玉凤在天雨陪伴下病情好转。当他看到马薇薇和天雷在一起,顿生醋意,扔下玉凤,不辞而别。情绪失控的玉凤跑上铁道撞火车,天雷舍身救下玉凤。玉凤被天雷所感动,逼问天雷是否愿意娶她。天雷只好答应。玉凤嫁天雷正和徐三、玉龙心意。当天雷面对马薇薇的感情,又决定悔婚。徐三一气之下,将玉凤送到陈家逼婚。天雷看到娘急得晕倒,终于答应与玉凤结婚。马薇薇来到陈家,正巧天雷和玉凤起了结婚证。马薇薇痛不欲生。

婚礼前一天夜晚,天雷借酒消愁。与调戏服务员的华小军一伙人发生冲突,著名企业家华大军的儿子华小军被天雷失手打死。

玉龙为救天雷,饭店被骗;天雷一审被判死刑;桂兰患脑出血,生命垂危…眼看陈家无人,徐三将隐藏二十多年的真相告诉天雨。天雨得知自己孤儿身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决心用生命报答所有的亲人。

在营救天雷的过程中,天雨用真情打动了华大军。同时,他和玉凤的心也在悄悄的贴近。天雷因防卫过当,致使华小军死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华大军认下天雨、天雷做儿子。

生活的风雨使玉凤懂得了爱的真谛,她主动跟天雷提出离婚。马薇薇和天雷得以相爱。天雨也向玉凤表达了爱情。至此,两对年轻人重新找到所爱。但桂兰和刘云双却蒙在鼓里,两位母亲仍然认为天雷和玉凤,天雨和马薇薇恋爱。

三年后,天雷刑满出狱。天雷提议,他们的爱情不到最后不揭锅。此时,离家出走的玉龙带着女朋友归来。桂兰决定,三对儿女同一天办喜事。

一九八七年,天雨、天雷和玉龙一起举行了婚礼。夜晚,天雨与玉凤、天雷与马薇薇双双跪在桂兰的面前,正待说出真相,天雷口吐鲜血,被送进医院。原来,天雷出狱前与越狱罪犯搏斗,被打伤了胸部。为让娘高兴,他一直忍着。等医院检查出天雷肝坏损,他已经生命垂危了。天雨当即决定为天雷换肝,挽救兄弟的生命。桂兰面对两个儿子的生死,痛苦难以抉择,天雨跪在桂兰面前。

经过十个小时的手术,天雨的肝脏植入天雷的身体。手术成功。这一对非亲兄弟终于血肉相连。

一年以后,天雨和天雷没有完成的婚礼在华大军的饭店隆重举行,天雨、天雷这对兄弟一起享受着生命的奇迹,等待他们的是幸福美好的未来…

汉语言的法文化透视—以成语与熟语为中心

文化是一种思维和行动方式。“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它“反映文化,表达文化,记载文化,传播文化”。[1]从比较语言学角度看,中国与西方在某些方面有着“文化共核”,尤其反映在少数形义全同的谚语上,其中包括少量的外来语。如:

An eye for an eye, a tooth for a tooth.直译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A near neighbour is better than a far-dwelling kinsman.直译为“远亲不如近邻”。

另外,文化差异也是明显的,比如中国与西方还有形似义反的谚语:

Ignorance of the law is no excuse of breaking it.相当于中国的“不知者不罪”。

但英语谚语从纯粹法律的角度去说,以为法盲犯法不可恕;汉语谚语从生活的一般情况去说,认为非有意犯下的错误可以原谅。[2]差别又是非常明显的。这是因为,文化背景不同,人们在观察世界、看待事物的思维模式及相应的行为模式等方面也会有不同。

因而,语言是文化的产物和表现,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我们这里拟重点分析的成语和熟语,作为语言中定型的词组或句子,以其凝练、易记和其所包含的意蕴,更是文化精神和文化特征的浓缩物,于文化的表现和传承方面更为集中和稳定。汉语成语和熟语也是如此。[3]

但细究起来,汉语成语和熟语之中,其一部分是集中或浓缩了相当的文化信息的,文化的因素或成分(包括文化背景、文化特征、文化意蕴、文化内容、文化含量甚至文化元素本身)较大或特别大;一部分只是某个动作、某种状态、某种现象的“白描”,与文化的关联不大。

前者如“报仇雪恨”、“求亲告友”、“诛故贳误” 等,后者如“一蹴而就”、“睡眼惺忪”、“虎背熊腰”、“怒发冲冠”等。究其实,在于前者反映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后者则否。

对汉语成语与熟语进行文化分析,或者专门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对其进行一番文化透视,就主要是在前者。它们非常有助于我们把握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质及理解当今的法律文化传统。在这个意义上,成语或熟语群就是一部文化史,其涉及法律的部分就应当是一部法律文化史。

一、诛故贳误—有心与无意—中国人对待故意和过失的态度—动机论

中国人是重动机的。在思维上往往有“动机论”之嫌。看动机,是中国人习惯于作道德评判的一个方面。尤其在与异文化相比较而形成明显对比的时候,表现尤为明显。[4]

且不说汉武帝时春秋决狱中的“论心定罪”、“原心论罪”、“诛心之论”、“赦事诛意”[5]等这些法律史学上比较专门的术语,即在日常生活所用的成语中,有关“心”、“意”的成语,大抵都是从动机上看人看事的。

如“居心险恶”、“见财起意”、“包藏祸心”、“别有用心”、“狼子野心”、“狼心狗肺”、“好心不得好报”等。甚至专用于法律方面的“目无法纪”、“明知故犯”、“知法犯法”,也有明显的看重动机的味道。

在与过失对举时,中国人对故意的态度,就更为明显。

古代人有个说法,叫“诛故贳误”,即要重惩故意犯罪,轻减或放纵过失犯罪。东汉王充《论衡·答佞》云:“故曰:刑故无小,宥过无大。圣君原心省意,故诛故贳误。故贼加增,过误减损。”过、误都与故相对称的概念。

这样一种精神,流传而至现代日常生活中,中国人能够原谅并容忍过失,而却不能饶恕故意或有意的侵犯行为。一旦当有人无心冒犯了他人时,我们经常听到“我是无意的”或“我不是故意的”的道歉词。对方如果认定确实非故意者,也会接受道歉。

所以,上世纪80年代初流传的一个故事,一公共汽车上某男性知识分子因刹车时重心不稳,而踩了某女郎的脚,被女郎诮以“德性”,男知识分子回应以“惯性” 而非“德性”。这样的俏皮话,骨子里是一个对无心者应当宽宏的范例,反映了中国人的文化态度。当然,中国人强调不要“得理不饶人”,这时也派上了用场。

故意或有意,在二程关于“心中有妓”与“心中无妓”的“有心”与“无心”对话中,也得到了强调。

《古今谭概·迂腐部》载:
两程夫子赴一士夫宴,有妓侑觞。伊川拂衣起,明道尽欢而罢。次日伊川过明道斋中,愠犹未解。明道曰:‘昨日座中有妓,吾心中却无妓;今日斋中无妓,汝心中却有妓。’伊川自谓不及。

程颢(号明道)、程颐(号伊川)兄弟,世称“二程”,北宋著名理学家,“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学者以为,程颢是主观唯心主义者,受佛学影响较深;

在其眼中,客观世界是不存在的,因而对歌妓“视而不见”,要求达到“心中无妓”的精神状态。程颐是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强调主观的“心”的作用,却还承认事物的客观存在,对妓只能采取“避而不见”的办法。这当然只是哲学的解释。

实际上有心、无心,已经是传统中国“心”字系列语言中所包含的动机论范畴的东西了。(和尚抱女人,小和尚没放下)

后来,法官文化中提倡所谓“法有宽有猛,心有宽无猛”,[6]也包含了对故意的避忌。它首要的是对故入人罪中之故意心态的避忌。

《聊斋志异》首篇《考城隍》,宋焘对“一人二人,有心无心”考题的对答,其核心句子是:“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应当说是把“有心、无心”问题推到了极致。它在一个更广的层面上、更大的行为领域或生活领域里,贯彻了“诛故贳误”的文化精神。更值得注意的是,诸神对宋焘的回答“传赞不已”,看来是人神达成的共识。

故意、过失及有意、无心,涉及到一个公与私的问题,究其实是一个动机善恶问题。故其所有道理,全在于一个道德性问题上。

宋人吕本中《官箴》谓“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意谓如果一味地避忌公罪,就会影响官事,所以应当适当地允许自己和他人犯些公罪;至于私罪,因其本就有“私”在其中,故而不可有。

唐律以来对公私罪的定义皆是:“私罪,谓私自犯及对制诈不以实、受请枉法之类。……公罪,谓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公罪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私罪构成的限定条件是“私、曲相须”。违背了法律为“曲”法,私则指 “私”心。“相须”即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指“公事与夺,情无私曲”。

这样一套文绉绉的法律语言,若使用“有心”、“无心”的简白表述,意旨反而更清楚。

清人汪辉祖论作官“立心要正”,云:“谚云:‘官断十条路’,幕之制事亦如之。操三寸管,臆揣官事,得失半焉,所争者公私之别而已。公则无心之过,终为舆论所宽;私则循理之狱,亦为天谴所及,故立心不可不正。”[7]

其《学治臆说》卷下“公过不可避”条云:“一部《吏部处分则例》,自罚俸以至革职,各有专条,然如失察,如迟延,皆为公罪,虽奉职无状,大率犹可起用;若以计避之,则事出有心,身败名裂矣。故遇有公罪案件,断断不宜回护幸免,自贻后愆。”对于公之舆情及习惯上之趋向,反映的是文化深处的东西。

二、罪大恶极—中国人对罪与恶、罪与过的并提—过恶论

中国人形容某人或某行为之罪大的时候,常用滔天大罪、弥天大罪、罪莫大焉。[8]但这还不是最普遍的。普遍的是,中国人谈论罪时,往往与恶相连。

关于罪恶的形容用法,若形容罪恶严重到极点,我们用得是罪大恶极、[9]罪恶如山、[10]罪恶滔天、[11]罪恶昭著、[12]罪恶昭彰、罪盈恶满、罪恶深重等。此外还有罪孽深重、罪逆深重、[13]罪业深重等,“孽”、“逆”、“业”也与“恶”相当。

探讨这些成语的来源,我们会注意到,一些成语原本是用于政治评价的。

如“恶贯满盈”,出自《尚书·泰誓》之“商罪贯盈”,是周武王伐纣的讨伐词。疏云:“纣之为恶,如物之在绳索之贯,一以贯之,其恶贯已满矣。”是先前用于形容政治性犯罪之词,后又用于对一般犯罪的评价。

这是中国成语产生和使用的一个重要现象。但政治性犯罪尤其是这类改朝换代时对前朝过恶的指责,在吊民伐罪的口号下,偏重于道德评价,形容性过强。用于刑事犯罪时,就带有初起时的典据痕迹。

就基本关系而言,中国人对“罪”、“恶”、“过”的区分不是不明确。“恶”的一部分是“罪”,“过”的一部分是“罪”,三字呈部分交叉重叠状态。英人雷敦说:“‘罪’的本义是‘犯法’,‘恶’和‘过’是伦理上的过失,结果中国人承认有过但不说有罪。以前,伦理上和宗教上的过失联在一起,都有违背天命的意思,但到了孟、荀时,得罪的不是天而是人的良心和天理。不过至今人还怕天的惩罚,恐怕,现代青年连这个感觉也没有了。

总而言之,中国思想特别注重向善,若谈恶,是在全社会上或在人的良心上。”[14]

李源也说:“‘过’字是一个有责任性与个人性意义的字,因此,它就具有法律性的含义。…第一个‘过 ’…是一种罪过的行为,第二个‘过’…是指错误,第三个‘过’…是指个人性、责任性的罪,子路在责任上有失职守,犯了失职的罪。”[15]

因而, “过是大罪,巨恶;过也是错失、偏差。过是哲学的概念,道德的准绳,也是宗教的名词。”比如,“‘允执厥中’,这‘中’字就是‘过’字的相反”,这是哲学概念。

“太公曰:‘将有五材十过:勇而轻死,……刚毅而自用,懦而喜任人也。’这就是道德的准绳。”同样,“过是恶”,见于宋儒的思想。“程明道说:‘生之谓性,本无所谓不善,而世固有所谓恶者何故?天下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本非恶,实过或不及而言善恶乃发而中(去声)与不中(去声)节之形容词。’”因此,他以为“罪”、“恶”、“过”图解应当以“罪”为中心,从而形成“恶(罪)过”图式。[16]

但正如前述,中国人习惯于将罪与恶、罪与过并提,伦理上的“恶”、“过”评价,往往会压倒法律上的违法或犯罪评价(且不说违法与犯罪的概念在古代往往并不做区分),伦理意义突显,法律意义反而淡出,从而形成了伦理评价优先或优位于法律评价的思维定势。这些成语,在用于他人身上时,往往因伦理上的严正申讨的成分难以准确;用于自贬时,往往也因过分谦卑自责而容易过头。

受这种思维定势的影响,中国人在单纯地讲罪与刑的关系问题的时候,也暗含了伦理评价优位的成分。“罚当罪”,本是一项罪刑一致原则,古人也反对“罚不当罪”。但我们在形容罪大、判处死刑也不足以抵偿的时候,习惯于用“罪不容诛”、“死有余辜”、“罪不容死”、“罪不胜诛”、“罪不容于死”。[17]

在这类词汇出现的场合,我们会注意到伦理评价被同时使用的情形。

《汉书·王莽传》:“兴兵动众,欲危宗庙,恶不忍闻,罪不容诛。”《长春晚报》2000年8月17日第一版报道某案件的审理结果,标题即是“恶行累累罄竹难书,天理昭昭罪不容诛”,其下才是“某某某一审被判死刑”。则“恶”的伦理性质,是被用作罪刑评价时的前提和先在条件。我们还有几个形容罪刑关系特别悬殊的成语,叫“罪该万死”、 “罪当万死”,“罪合万死”、“罪应万死”,[18]即万死不足抵偿。

即使考虑到中国人用“五”、“九”、“百”、“千”、“万”等数字时的非实指因素, “一”死与多个死(何况“万”死)的差别也足以使事情变得骇人。

与对“恶”、“过”的强调相比,中国语言中对行为的描述或说明的词汇,却少得可怜。作奸犯科、[19]横行不法、为非作歹,是对行为的违法性的评价;作恶多端、无恶不作,是对多次犯或累犯的评价,但又回到了“恶”、“过”的动机评价上。中国成语和熟语缺少“行为论”的内容,而富于“动机论”的内容。

三、报仇雪恨(冤、耻)—中国人的报复心理—报应论

“往日无仇,近日无怨”,是用来说明行为不存在合理性的熟语。则仇怨才是报复行为的依据。中国语言中,涉及复仇、报仇、报复、报应一类的语汇,无一例外地充满了浓厚的报复心理的心理过程和心理内容。

“仇” 不是单独存在的。所谓“切骨之仇”、“血海深仇”、“苦大仇深”等都与“恨”、“怨”、“耻”等的心理体验相连。

恨:仇恨、深仇大恨、刻骨仇恨、新仇旧恨、家仇国恨、阶级仇民族恨,解决办法—报仇雪恨;
怨:旧仇宿怨、怨家—解决办法:报仇雪怨;
耻:报仇雪耻—解决办法:报仇雪耻。

同时,仇也与一系列感受相连。厌恶:嫉恶如仇、嫉善如仇;痛苦:亲痛仇快;必报心理:不解之仇、不共戴天、恩仇未报、讨还血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一切,可以用 “仇要报”三个字来概括。

与仇相连的心理体验:极度的恨、怨、耻、厌恶、痛苦及必报心理,构成了报复心理的主要内容和心理过程。

在恩仇未报之时,这些心理内容和过程将占据一个人的全部心灵;随着报复行为的准备和进行乃至最终完成,则是与之相对的心理体验—等待的耐心、艰苦和完成的快意:即恨的消除(雪恨),耻辱感的释放(雪耻),怨和厌恶感的消解,等等。而所谓“仇”的内容,“血海深仇”、“血债累累”、“讨还血债”三个词已将其揭示无遗:“仇”是流血的,是因为流血而结下的,是杀人与被杀一类,因而也当应之以流血。所谓“不解之仇”,是指一般方法不可解,唯有付诸流血方可。

尤其是“血债”二字,将“仇”比拟为另一个当然的逻辑—“欠债还钱”、“债有主”,流血报复似乎更是理所当然、勿庸置疑的了。中国人对流血报复和偿债一直是等量齐观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冤有头,债有主”,一开始就将流血复仇与偿债捆绑在了一起,互相映衬、互相说明,二者皆是公理。于是就有了文革期间样板戏《红灯记》那句流传很广的、大家都认可的台词—“血债要用血来偿”。

相比而言,中国语言中讲报仇不当的语汇只有寥寥几个:“公报私仇”、“恩将仇报”,等等。但那只是说“报”错了,而不是说本来不应当报。同时,有关“解仇”、“释憾”之类的语汇,则更少得可怜。“冤仇宜解不宜结”、 “怨怨相报何时了”,是两句仅见的、可以理解为是属于缓解、释放仇怨的俗语。它担心复仇的互相杀伐行为永难休止,因而提出疑问。其它的语汇呢?比如被人们视为高尚之举的“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观念中仍是将仇人视为敌人,不过考虑到国家利益、集团利益,暂时压抑了敌视、报复心理而已—它并没有也绝不是仇、怨、恨、耻心理的释放、缓解。

这样,一方面是大量的、重复频率特高的鼓舞报复、鼓励复仇的词汇群,另一方面是绝少的缓解、压抑报复心理的个别词汇,数量的巨大反差已经使事情不言自明。裹挟着强烈报复心理的词汇群,几千年来,负载着沉重的信息,传留给一代又一代中国人。

自然,现代的中国老百姓已说不清《春秋公羊传》、《礼记》、《周礼》中关于复仇的那些说法了,也无人知晓荀况、陈子昂、韩愈、柳宗元、邱濬的有关观点(学者群中,非专业人士也早已不涉猎这些旧时的东西)。他们只知道以凶暴对待凶暴。几千年来的纷纷扬扬的大讨论,如今只剩下了如上的那几句话,但魂却没有散尽。

这就是当今的中国,复仇主义仍然占据着大部分人的心灵。而这与中国目今有没有完善的刑法典,以及有没有完善的刑事诉讼程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这是文化—一个相对独立于制度层面的观念存在形态。

而复仇,还仅仅只是它的一个方面。稍往外推开些,我们还会注意到复仇主义的另外两个表现:传统的报复刑观念和夹杂着佛道宗教意识的神鬼报应观念在生活中的影响。尽管我们的刑法典在努力追随着现代的国际性的新发展,但伴随它的未必全是现代性意识。目下的中国,大众究竟是以怎样的心理看待刑罚的,究竟怀有怎样的罪过偿报态度?这是刑法学和法律文化学必须正视的问题。我以为,中国人心理中的根深蒂固的复仇意识、报复刑观念,加上在更远的外围留存的报应期待心理,都还是当前中国的现实存在。它们,无疑是当前中国刑法文化的不可忽视的重要而带有基础性特征的文化因素。

文化因素及所由形成的传统有多大?这是个难以用一两句话说清楚的大问题。实际上,只要注意到新中国可以有30年的时间没有刑法典、更长的时间没有民法典而能够比较顺畅地解决犯罪问题和民事争讼问题,就不能不使人想到流传已久的那两句简单的法律文化原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尽管我们不能否认当时诸多政策和法规的存在及其作用,但也不能低估这两句天经地义的古老格言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在百姓那里,它们是当然的、不必借助逻辑再去作任何说明或证明的东西。

其实,更重要的问题还不只是对新中国的这一时段的理解。实际上,整个中国的革命也有进一步解说的必要。对于中国革命,我们有许多政治解释,而文化解释却显得单薄。但文化解释无疑更不可或缺。它是理解问题的另一关键,是使问题得到深入理解的纽结。

比如,对于复仇这种文化现象,毛泽东及其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人,领悟的就比蒋介石和国民党更深刻和透彻。正是他们将中国人的传统的、潜在的复仇心理鼓动起来,把个人受剥削、受压迫的仇恨升华为阶级仇、民族恨。结果,促进了劳苦大众的觉醒。这样一个超越,当然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革命性超越。

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苦大众的利益,确是事实,但它仅仅是一种政治解释;共产党发动人民群众的方式,却是文化的。没有清楚的文化读解,做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因为复仇及报复刑、报应说问题,是理解中国刑法文化的一大症结。

中国的文化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规定”了刑法的诸多面貌及其思想?又在多大程度上支配了人们的行为和意识活动的方向?给我们的心理以多大的内在规定性?我以为,中国法律一直没有大面积地脱去报复刑色彩,中国人一直处在被不断鼓励的复仇情绪中,中国法文化一直没有经历过消除复仇文化因子的洗礼过程。这一切,都得从头来。

比如,现在的中国,能不能“杀人者不死”?我担心。就像专家们担心法律一旦确认安乐死,会给那些不孝子、恶妇们提供一道作手脚的法律保障,因而国情不允许法律目前规定安乐死一样,[20]中国的法律一旦减弱了它的报复色彩(诸如对杀人者不处以死刑),在目前将会是怎样一种情形。然而潮流呢?中国总要赶上时代潮流、追随文明大势,中国人无论如何不能总是浸泡在报复的苦水中、烘烤在复仇的火焰上。

四、悔(改)过自新—中国人对于过错纠正的自力主义—自新论

大法家韩非有一句话:治国“不恃人之为己善也”,而在于“其不敢为非”。[21] “为己善”当然是自力,“不敢为非”当然是他力在起作用。所以法家是彻头彻尾的他力主义。儒家基本上是自力主义,对后世的影响较大。后来的文化基本上反映了自力主义的倾向。

比如,成语群中,反映一个人靠自力为善的有:悔过自新、改过自新、忏悔自新、翻然悔悟、痛改前非、洗心革面、改邪归正、弃恶从善、改过不嫌迟,这是整个意识形态的期冀,是主流;
反映某些人自力不足而不能为善的有:屡教不改、怙恶不悛、毫不悔改、贼性难改,这是特例,属于非主流;而掌权者对有过恶者的宽宏、但有把握其能够靠自力自新(不排除其不处罚就是一种他力)的有:既往不咎、犯而不校、不念旧恶。

在制度设计上,占主流的思想是“自新”。

以自新为考虑基点从而影响了法律改废的,是汉初的缇萦。她在给文帝的上书中说:“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文帝诏书赞成这种观点,曰:“今刑者,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或欲改行为善,其道无由。”为此下了废肉刑诏书。汉缇萦与文帝云肉刑—刑罚手段给人提供自新之道。

其实,自新思想更支撑了古代法律的许多具体制度,其要者一为自首,二为赦宥。

自首问题的理论基础,是中国人的特别的过错或罪过观念,与西方人不同。[22]

《左传·宣公二年》云:“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后来的法典也遵循了这一逻辑。
《唐律疏议·名例》犯罪未发自首条疏: “过而不改,斯成过矣。今能改过,来首其罪,皆合得原。”只是对“其事已彰,虽欲自新”,方“不得成首”。又,盗诈取人财物首露条:盗诈取人财物“而能悔过,于财主首露,与经官司首同”。
此外,“余赃应坐之属,悔过还主者”,也“听减本罪三等坐之”。从“虽欲自新,不得成首”这句话看,自首就是自新,或者至少可以说自首是自新的起点;从“今能改过,来首其罪”,“而能悔过”,“悔过还主者”等看,“改过”、“悔过”是自新的内容。

中国这一文化精神,不断地体现在法律上,就是讲自新—从恶返善。

《元典章》卷四八刑部十《取受出首体例》云:“令自首者,缘(原)其罪,盖念人之犯法,或能追悔。苟不开以自新之途,恐有意於迁善者,无从改过,故设为此科,以诱掖之。”中心是企求罪过的反省。

顺着这个思想逻辑,形成了以“罪以功除”[23]为核心的成语群,即强调“将功赎罪”、“将功折罪”,中国人在自己的思想中又楔入了功罪可以相抵的意识。这一方面固然有功利或事功的考虑,更重要的则是对自新价值的先在前提肯认的结果。其根源在于这样一个价值判断:“改过”即是“善”。而“善”又是一个道德判断。一旦进入道德判断,事情也就无不可了。因而,价值观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

自新也是支持赦宥制度的经常的、主要的理由。

西汉成帝建始元年二月,诏曰:“乃者天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井,其大赦天下,咸得自新。”[24]西晋泰始四年,诏:今“律令既就,颁之天下,将以简法务本,惠育海内,宜宽有罪,使得自新,其大赦天下。”[25] 后周明帝三年夏,诏:“比屡有纠发官司赦前事。此虽意在疾恶,但先王制肆眚之道,令天下自新。若又推问,自新何由哉?如此之徒,有司勿为推究。”[26] 是自新为赦免的目标。

但反对赦免的理由,也是以能否自新改过为转移。

《通典·刑法七赦宥》载:贞观二年七月,唐太宗对侍臣曰:“我有天下以来,不甚放赦。数赦则愚人常冀侥幸,惟欲犯法,不能改过,当须慎赦。”这自然形成了一个怪圈。希冀自新与是否真正能够改过自新,构成了一对矛盾。

一般认为,自新只能基于性善论。因为自新承认自力主义,强调自我反省,与性恶论不同。对人的自我反省能力的肯认,是积极的、健康的。人还是人,人是主体。

在这一点上,中国人文精神蕴涵着对人–主体自我的肯认。但性恶论对自首制度也有贡献。法家理论指导下,秦律也有“自出”、“自告”制度。这是基于不自首会比自首得到严厉惩罚的利害计算,而建立起来的鼓励自首的体制设计,靠“先自告,除其罪”而利诱之。从另一角度看,我们似应说“性恶论”下的自首制度是更符合人性或更人情化的设计,至于其是否能够“自”新,倒不必像古来的主流意识形态那样太看重。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宗教。道教也讲自新。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载:
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

王献之有病,道士替其向天帝上奏章,先问其有何罪过,即要求道教徒自己交代罪过,然后写入奏章中。此即所谓“上章”、“首过”。道家认为,将病人引咎自责、祈求保佑、以求愈病延年等内容,写成奏章形式的黄表,由道士焚香陈读,与香火一起焚烧,就可以上达天庭。

按《晋书·王羲之传》,“王氏世事张氏五斗米道”,则王羲之、其子王献之等俱是道教徒。“张氏五斗米道”,亦称天师道,东汉张道陵创始之道教。因入道者须出五斗米,世称五斗米道。

还有佛教。佛教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指即使屠夫杀生颇多,罪孽深重,一旦悔过自新,也可以立即成佛行善,其意义在于劝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我们不只是中国文化影响了佛教内容,还是佛教本是如此说法?值得考量。

五、父债子还—责任连带与承继观念—报应论

佛教中的“债”字,是一个经常与“怨”、“冤”并提的一个概念,如“怨家债主”(或“冤家债主”)。怨家、冤家,指仇人;债主,收债的人。

佛教指前世或今生结怨欠债者。

《无量寿经》下卷:“怨家债主,焚漂劫夺。”
唐孔思义《造象记》:“业道受苦及怨家债主,悉愿布施欢喜。”
清康有为《大同书》也谓:“夫投桃报李,欠债赏钱,此为公理之至,无可逃于天地之间也。”

这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信息:债的问题是属于报应论范畴的。

实际上,偿债问题确实是与报应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尽管罪责自负是古老的刑法原则之一,既有主张处罚罪人不及其子孙的“罪人不孥”,[27]又有强调贬人之恶止及其身的 “恶恶从短”,[28]它们都反映着一种罪责自负观念与意识。

但中国又有“以族论罪,以世举贤”的传统。这是说,刑法上的处罚(族刑连坐)与行政上的处置(族内举官),实行同样的亲族一体规则,亲族在两大领域事务的处理中具有同等的意义。再扩而至于民事上,则又有“父债子还”的类似处遇。

成语“父债子还” 所昭示的,是根深蒂固的责任连带、责任承继观念。因而,这里的偿“债”,在中国法律文化中,是一个更广泛的与报复于仇怨、报德于善行等报应论相联系着的。

其实,父债子还不仅是报应论在民事领域的延伸,还是传统中国农业社会—自然经济的伦理特性的强烈表现。它在本质上是小农经济下交易安全的伦理反映。它是当时的法律原则(规则),也是民间契约的内容之一。

唐代24件借贷契约中,写明“若身东西不在,一仰妻儿及保人等代”,或“仰妻儿收后者偿”、“仰收后代还”者,[29]竟有12例,占了刚好一半。可见,由“父债子还”代表的“妻儿及保人”、“妻儿收后者”等的代还,旧伦理的一切都浓缩在这里了。

这一传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集体时代,由于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甚至全民所有,其作用受到了限制。在当今,随着公民个人财产的量与质的增加,以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财产深入到生产资料领域——资本),它又重新抬头,再度获得了发挥作用的空间。今天的法律,也部分地肯定其价值。

“父债”是否必须“子还”?

《长春日报》2002年3月23日第7版于天帅署名文章,其文云:

姜某于1998年8月的时候,在他的朋友赵某处借了1000元钱做生意,后来因为生意亏本了,姜某就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

2001年10月,姜某因意外事故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姜某的儿子为了替他的父亲还债,把家中能变卖的东西都卖了也没有还清,尚欠赵某200元钱。

姜某的儿子向赵某表明,他再也无力偿还这笔债务了。赵某当然不同意,他认为“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于是一纸诉状将姜某的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姜某的儿子把余下的200元钱全部偿还。

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姜某没有给儿子留下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的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责(有)偿还的责任。”

依据此法,姜某的儿子没有偿还父亲留下债务的义务,因此剩下的200元借款,姜某的儿子完全可以拒绝清偿。法院也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可见,一味地或绝对地要求“父债子还”,在今天开始有了相对性。这是时代的变化。
非常有意思的是,《新华每日电讯》2004年6月22日第7版也发表了题为“父债不一定子还”的文章,其核心内容的提示是“法官:要看债是干什么欠下的。”

故事是这样的:
多年来特别是在农村牧区,人们一直坚守着一个“原则”–既然老人把我们养大,就应该还老人欠下的外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然而,近日由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却告诉我们:常理代替不了法律,父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这要看老人外债是干什么欠下的。

阿荣旗那吉镇郭某的父亲退休后,经常喝酒赌博,不但卖掉家中的房子,还负债数千元。今年二月份郭某的父亲去世后,非但没给郭某留下任何遗产,反惹的一些债权人上门讨债,郭某拒绝偿还,但债权人认为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

双方争执不下,最后诉诸法院,阿荣旗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由于郭某独立生活后每月从工资中支付其父的赡养费用,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郭父生前借债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去世后又未留下任何遗产,所以,法院判决郭父所欠债务不应由其子郭某偿还。

阿荣旗人民法院副院长杨静说:“不继承遗产一般也就不承担债务”。换句话说,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子女是否一定要偿还父债,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以实有遗产还债,对不足部分,法律没有规定偿还的义务。

如果父母借款用于家庭成员的生活,则不能认为是父母个人的债务,而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如果由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迫使父母借债维持生活的,则不论债务大于还是小于遗产,子女都要承担其清偿义务。

很显然,“人们一直坚守着”的那“一个‘原则’”,或一再被称做“天经地义”的事情,就是 “父债子还”。这一传统社会遗留下来的“情理”,是与那个时代的“法”相联系的,本不应当继续有效,但却经常被人们提起,经常起作用。

正如今天的法官们所说和所做的那样,今天的法律已经不同了。新法律与旧情理产生了矛盾,有了冲突。

六、债多不愁—中国人对待债的根本态度—信用论

中国人不是没有信用观念。

“欠债还钱”、“借债还钱”,就是在更大的报还观念之下处理债的关系的一大原则,“物归原主”也成为处理物权关系的原则之一。然而,这并没有成为绝对。

中国哲学中认识论的“正心、诚意”之“诚”并不必然地发展出“诚实信用”,那“诚”字只是在认识时强调不要受主观好恶和偏见的影响,并不包含做事之“诚”。

中国人文化心理中之缺乏信用,表现在影响更广的另一成语—“债多不愁”。

清翟灏《通俗编·货财·债多不愁》引李流芳诗:“人言债多人不愁,我因为债终日忧。”“债多不愁”,故发展不出信用观念。

这是一种破罐子破摔习气。它反映着一种文化心理趋向—中国人容易放赖,容易赖帐。本有的信用规矩被冲淡,而难以成为规范一切民事交往的基本原则。

“债多不愁”,实际是在一个侧面申说一种实用理性。“不愁”意味着交往就此实质性结束,“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将来也用不着你了,大有一种破产者的无所谓态度。

实际上,扩展开来看,民事交往的“欠债还钱”、 “借债还钱”之信用强调,同样也有一个浓烈的实用理性问题在:“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个民谚,强调的是将来的“再借”–将来我还用得着你–同样的功利性目的。这多少也在冲淡“欠债还钱”之信用的纯洁和纯正性。

其他的习语如“远亲不如近邻”等等,强调得仍是地理居处远近关系中哪个更有实际的意义的效用问题。在亲属优位的社会中,近邻的可以互相扶助的方便,比居处距离远的亲属更近一层。

再扩展一步看,由信用问题、实用理性到债的成立初始,我们同样会看到中国人平和心态的缺乏。

熟语“买卖不成仁义在”,在显意识上是在强调买卖是义利之争,图利便意味着买卖中潜伏着欺诈、心机斗争,为利就不能讲仁义;一旦图利(买卖)不成,还得回到平常心(仁义)上来。而实际上,它是在表示这样一种潜意识:中国人是非常容易谈崩的—生意必须谈成,否则就伤感情。

由此生发出了自由市场的“不自由”:谈了几句的生意,就必得作成;不成的话,卖主强要你买。

理由似乎是你占用了人家的时间。你若不想买,那就必得撕破脸与对方打仗。卖主若不能将此物卖给你,似乎就是一宗亏本生意,或者好象到了世界末日。中国的商人(尤其是那些小商贩),绝无平和的心态。国营、集体的商业机构,之所以缺乏这种现象,是因为大锅饭掩盖了这种文化因素发生作用的机会。

倘中国人都以“买卖不成仁义在”这种心理去从事商业活动的时候,那我们离市场的要求还很远。

七、求亲告友—中国人解决困难时的心理指向—资源论

中国人喜欢说“求亲告友”、“投亲靠友”,这其中反映的一种文化信息是:中国人在遇到困难时的普遍的心理指向或心理趋向。

而这里的所谓困难,大多应当是经济困难。“求”、“告”、“投”、“靠”的指向,反映了中国人在“亲”“友”(或曰“故人”)方面的人情储备是丰富的,平时就有相当的积累。无储备者,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限定在“亲”与“友”的狭小圈子里,正表现了传统中国社会作为熟人社会的基本的社会背景,根源则是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

熟人社会的“亲”、“友”,代表着人际关系的绝对正价值。相关的一些词汇,如亲如骨肉、亲如一家、手足之情、三亲六故等都是对“亲”、“故”价值的肯定,是可以信赖和依靠的。

这种观念不仅在日常交往中是一个常识,就是在国家法律甚至在刑法制度中,比如“八议”的优遇也首先是“议亲”、“议故”,然后才是其他,其价值也首先得到了肯定。

相应地,非亲非故,则表明该绝大范围的人是不能信赖和依靠的,原本就不应保有任何希望。相反,六亲不认等,则是主流意识的反对,是不对的,不道德的,应当只存在于一小部分人身上。这样,“大义灭亲”,就是一种罕见、难得的举动,因而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

与 “求亲告友”约略相当表示求助方向的,还有前面提到的“远亲不如近邻”的熟语。这是在比较两个可能的求助方向中,哪一个更具效益的问题。

实际上,亲友或亲故往往被与邻人并提。

清汪辉祖云:民间“一切口角争斗,类皆户婚细故,两造非亲则故,非族则邻,情深累世,衅起一时,本无不解之仇”,故他主张由官府“谕导”,再由“亲邻调处”的方式解决。[30]

南宋胡颖谓:“与亲族讼,则伤亲族之恩;与乡党讼,则伤乡党之谊。”[31]这表明,中国人在处理民事争讼问题时,也是将亲、故、族、邻之“情”、之 “恩”、之“谊”当作一个首要价值的(不消说,“族”的概念比一般的“亲”的概念要大得多),其余价值如是非曲直、经济利益都已不在考虑范围中。

在“求亲告友”、“投亲靠友”甚至“远亲不如近邻”等相关意识及行为下,中国传统法律也建立了与之相应的制度–属于民事交往的亲邻先买权。亲邻优先制度有亲邻优先倾向意识的支持;不按制度做,会与主流意识相悖。

在一切有利于亲友的背景下,制度的先尽亲邻就不是不可理解了。民国时山西襄陵县的“游契”制,即买卖田宅“先尽亲邻”之意,[32]古代注意到“藉端抑勒”之弊病,故法律上多有规制(如元朝);而对所有权行使是否过严的问题,就无人讨论了。

元代又有要求亲近尽民政之责,收留亲属。可能无结果。

对于这样一个强大传统,在当今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应保有怎样的态度?一位民法学者在谈论“面子·名誉·名誉权”时,曾痛心疾首地说:“可惜的是古人早就说清了的道理,现代人偏偏总整不明白。前一段‘传销’盛行,骗钱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拉下面子,冲亲戚朋友开刀。如今,传销是早已被明令禁止了,可这场灾害所毁灭的中国人际关系中的信用资源,怕是过多少年都难以挽回。”[33]

我们不排除在亲友之中可以有信用资源,也不反对在日常交往中使用亲友这个信用资源。但问题是:倘我们仍然津津乐道并满足于“求亲告友”这样的“信用资源”,那么,我们仍然会停留在“熟人社会”中,离现代化的要求还远得很。现代信用须得在陌生人社会中生根、发展。

结语:成语的结构与作用

对成语进行一些统计和分析后,就会发现:汉语成语在描述事物的类别、所涉及的法律领域、意义组群方面,有着一种特别的结构。

1、事类结构:偏重于对罪过和动机的描述,对行为等的说明略嫌不足;道德评价居于突出地位,法律评价显得薄弱。

除前述之外,我们还可以举出“罪有攸归”、“罪有应得”、“罪在不赦”、“罪责难逃”等词语。它们仍然集中与对“恶”的描述上面。

2、法律领域结构:刑事法方面突出地多,民事法方面显得少;程序方面也以刑事程序为主。

比如,有对于共犯之地位和作用评价的词语有“罪魁祸首”,有定罪量刑原则的“罪疑惟轻”、“严惩不贷”,有对刑事法律苛严评价的“严刑峻法”,有刑事政策方面的“杀一儆百”、“惩前毖后”,有表现刑事法律理想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法律与犯状之间关系的“法不责众”或“罚不责众”,有刑事证据的 “不打自招”、“口说无凭”、“真凭实据”、“证据确凿”、“铁案如山”、“铁证如山”,有刑事司法状况的“舞文弄法”、“微文深诋”、“徇情枉法”、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有刑事法律实行的不可移易性的“王法无情”等。这些词语,反映了当时法律生活的重心所在,以及法律实践的突出问题。比如,“不打自招”,就显示了以往刑讯逼供制度的痕迹;“严刑峻法”,又反映了当时法律的实状,等等。

3、意义组群结构:成语群及熟语群与中心词之间,往往构成一个意义组群。一个表达同类观念的成语、熟语群,往往可以寻找出一个中心词。这个中心词,对其他词汇起一种统领作用,反映着一种文化中总体的观念倾向、态度、立场等。一个民族的文化偏好,总要在这里显现出来。

如“诛故贳误”所反映的动机论,就集中了中国人对待故意和过失的不同态度和立场;“罪大恶极”所反映的偏重于对“罪”的道德评价(“恶”)倾向,是中国人的习惯性反应方向;“报仇雪恨(冤、耻)”所反映的报复心理的心理过程和心理内容,是中国人通常解决私仇的真实写照;“求亲告友”所反映的中国人在遇到困难时的普遍的心理指向或心理趋向,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文化信息;“报偿”“报还”所反映的刑事法与民事法的复仇主义与偿还主义,是惩罚规则与处理依据。

这样,成语群与熟语群的作用:

一、帮助法律精神、法律原则的传播,使之深入人心。

二、于道德(及道德价值)的宣扬有益。

但它也带来了负面效应:道德憎恶色彩较浓者、时代偏见或时代色彩较厚者,则往往给民族心理造成了重压,成为集体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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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德春:《一门新的语言学分科——国俗语义学略论》,载吴友富主编:《国俗语义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

[2] 陈文伯:《关于英汉谚语的对译》,载吴友富主编:《国俗语义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47-250页。

[3] 为方便计,我们暂将成语与熟语并列。实际上,熟语中包含成语。《词海》“成语”条:“熟语的一种。习用的固定词组。在汉语中多数由四个字组成。组织多样,来源不一。所指大都是一种确定的转义,有些可以从字面理解,如‘万紫千红’、‘乘风破浪’;有些要知道来源才懂,如‘青出于蓝’、‘守株待兔’。”《词海》“熟语”条:“语言中定型的词组或句子。使用时一般不能任意改变其组织。包括成语、谚语、格言、惯用语、歇后语等。”又,《词源》“成语”条:“习用的古语,以及表示完整意思的定型词组或短句。”

[4] “中国人的‘虐待’概念,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主动性。但是在美国,这只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不考虑动机,只察看行为和后果的。它自有它的‘法律逻辑’:一个婴儿被摔了两次,却长达近十小时不能得到检查和医治,美国法律认为,这种情况只能够叫做‘被虐待’。在这件事情上,还可以看到一般华裔的观点和美国法律的差异。华裔同情的焦点几乎全部在这一对‘不幸的父母’身上,觉得他们孩子已经被带走了,居然还要面临一场官司,确实不幸之极。但是,美国的法律在这一类的问题上,关注的焦点几乎全部在孩子一边。它也有它的道理:孩子还不能保护自己,法律当然要站在孩子这一边。”见林达著:《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生活·读书·新智三联书店1997年5月版,第31-32页。

[5]《后汉书》卷四八《霍諝传》:“諝言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赵盾以纵贼而见书。”《左传·宣公二年》,晋赵穿杀灵公,太史以赵盾为执政,去不出境,归不讨贼,虽无弑君之事,不免有弑君之心,乃书曰“赵盾弑君”,以示于朝。

[6] 《〈折狱龟鉴〉跋》。

[7] [清]汪辉祖:《佐治要言》。

[8]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有人而校,罪莫大焉。”

[9][唐]欧阳修:《纵囚论》:“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10] 《新唐书·吉琐传》:“俊臣诬杀忠良,罪恶如山,国蟊贼也,尚何惜?”

[11] [唐]刘知几:《史通·人物》:“若斯人者,或为恶纵暴,其罪滔天;或累仁积德,其名盖世。”

[12] [宋]赵善括:《严赏罚奏议》:“虽纵欲以害民,怙势而贪利,罪恶昭著,无从上达。”

[13] [唐]欧阳修:《与十四弟书》:“某罪逆深重,不自死灭。”

[14] [英]雷敦和:《“罪”与中国的表达式》,载《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2月版,第648页。

[15] 李源:《重论中文〈圣经〉中“罪”字的翻译问题》,载《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2月版,第638页。

[16] 李源:《重论中文〈圣经〉中“罪”字的翻译问题》,载《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2月版,第639-640页。

[17] 《孟子·离娄》:“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18] 《汉书·东方朔传》:“粪土愚臣,忘生触死,逆盛意,犯隆指,罪当万死。”《魏书·房法寿传》:“臣既小人,备荷驱使,缘百口在南,致拒皇略,罪合万死。”《宋书·刘休若传》:“又戾道明等,昔亲为贼,罪应万死。”

[19] [三国]诸葛亮:《出师表》:“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

[20] 张田勘:《安乐死:在地下状态进行》。《文摘旬刊》1998年1月16日,第615期。

[21] 《韩非子·显学》。

[22] 马翰如:《我们为什么走不进天堂?》比较中国人与西方人的过错或罪过观念,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中国人喜欢这样开导自己。但在基督文化中的西方人却不作此想。他们总觉得人类优于世上的一切生灵,而这种优越性是被泽了上帝之光的结果。因而,一切罪过都造成双重结果:对人的伤害和对上帝的背弃。这就使一切罪过,无论大小轻重,都蒙了一层形而上的含义——渎神。世俗的律法,只有权评判人对人犯下的形而下的罪孽,却无权评判人对上帝犯下的形而上的原罪。一切人间法度相对上帝的法度来讲,都是不公正的。人法是暂住变迁的,神法是永恒如一的。它是‘末日审判’。这是一。由人法评判人对上帝的罪,是对神权的僭越。这是二。所以但丁在《天堂篇》第七歌中谈了上帝复仇与人的复仇的不同。这用耶酥的话讲,叫做‘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载《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2月版,第626页。

[23] 《后汉书·马援传》:“臣闻《春秋》之义,罪以功除;圣王之祀,臣有五义。”

[24] 《汉书·成帝纪》。

[25] 《晋书·武帝纪》。

[26] 《后周书·明帝纪》。

[27] 《孟子·梁惠王下》:“泽梁无禁,罪人不孥。”《史记·孝文本纪》:“罪人不孥,不诛无罪。”洪仁玕云:“罪人不孥。若讯有同情者及之,无则善视抚慰之,以开其自新之路。”

[28] 《春秋公羊传·昭公二十年》:“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

[29] 张传玺主编:《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版,第333-343页。

[30] [清]汪辉祖:《续佐治药言》。

[31]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户婚门妄诉田业。

[32] 《中国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77页。

[33] 姚辉:《民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65页。

犯贱报

鬼脸

1
学校门口总是有一些骗子,
有的开着车,
有的没有开车。
没有开车的,
骗骗我们的钱,
开着车的,
骗骗我们的人。

2
有一天,
校门口来了一名物理爱好者,
认为自己推翻了相对论。
我们去探讨请教,
爱好者拿出一大堆自己演算的公式,
给我们看,
边看,
爱好者在一旁很着急,
不停地问,
看懂了吗?看懂了吗?
我们回答,
没看懂。
爱好者这才松了一口气。

3
社会可能就是这样的。
有的时候,
我们想想想哭,
为什么四年会过得那么快。
四年前,
木瓜是那么可爱。
乡下来的木瓜,
没有见过的东西太多,
就和我们到他家乡的时候一样。

4
我们出去玩,
5块钱去看了一场歌舞演出,
才开幕,
木瓜就尖叫了,
女人还没穿好衣服,
怎么就开幕了。
但是现在,
木瓜不一样了。

5
一个全国闻名的富翁死了,
木瓜悲伤得直哭。
老二问,
哭这么伤心,
难道他是你的父亲?
木瓜哭得更厉害了,
他说,
为什么,
他不是我的父亲。

6
怀念呆瓜洪睡觉时候的呼噜声,
除了木瓜。
呆瓜洪睡觉总是打呼噜,
木瓜睡不着,
夜夜失眠,
没有办法,
只好去看医生。
医生给木瓜开了些安眠药,
并告诫他,
放好一点,
别让呆瓜洪偷吃了。

7
这事被我们知道了,
呆瓜洪觉得很不好意思,
只好每夜忍着先让木瓜睡着了再睡,
当然,顺便也提醒木瓜吃安眠药,
一天夜里很晚了,
呆瓜洪迷糊中忽然叫起睡熟了的木瓜,
告诉木瓜忘了吃安眠药。

8
有时候我们也搞班级活动,
我上去出脑筋急转弯,
老二回答。
请问,
一张中甲球票和一张中超球票掉在地上,
你捡哪张?
答案是,
一张都不捡。

9
你坐在一辆公交车上,
车上包括你一共有5个乘客,
其中,
一个乘客在睡觉,
一个乘客在看报纸,
一个乘客在东张西望,
一个乘客一本正经地坐着,
请问,哪个是小偷?
答案是,
除了你全部都是。

10
我们学校还有很多处女,
你知道她们在哪里?
答案是,
在女生的肚子里。

11
现代人为什么不把钱当钱看?
答案是,
因为当命看。

12
寝室里的生活,
更加丰富多彩,
因为我们寝室的艺术气氛很浓厚。
呆瓜洪练吉他,
木瓜练口琴,
老狗练美声,
小黑练笛子,
老二和我呢,
只好练忍耐的功夫。

13
压力越来越大,
学费、学习、工作、未来,
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北京,
就有一名男子在地铁出口摔倒,
猝死了,
这引发了一场争论,
很多人在讨论,
这名男子的职业,
我们一致认为,
他是一名学生,
是压力把他给累死的。

14
头可断,
血可流,
发型不可乱。
学校里的发型,
总是新鲜多变的。
老狗想要染个头发,
到了美发店,
他对美发师说,
我的头发千万不能剪短,
要留长一点,
我不愿意像个女人。

15
总是分不清楚,
谁是有钱的公子哥,
谁是贫困生,
我们为此总结出一条经验来,
如果裤子上有一个小洞,
那就是贫困生;
如果裤子上到处都是洞,
那就是有钱的公子哥。

16
老乡见老乡,
喝酒喝得欢。
老乡会不停地搞活动,
不停地喝没有意思的酒,
不停地凑很有意思的钱。
有时候也眼泪汪汪,
找你借点钱。

17
俄罗斯总统普京,
收藏了一幅19世纪的俄国名画,
却是假货,
骗子还是普京的一名老乡。
我们很想知道,
这是不是普京大学时候认识的老乡。

18
每个假期回家,
总是难受的,
火车上人总是那么挤,
座位总是那么硬,
乘务员态度总是那么差,
邻座从来没有出现过PLMM。

19
西门子在中国获得了一个巨额订单,
将向中国提供60列高速列车,
这批列车的时速可以达到300公里。
我们就向有关部门反映,
西门子能不能,
再为我们提供一些,
乘务员,
还有,餐车发票。

20
好不容易省下钱来坐一次飞机,
却是一起去老二的家乡杭州看美女。
飞机上,
空姐说有点问题飞机要紧急降落。
老狗骂骂咧咧,
空姐走过来,
对他说,
先生,对不起,
这是您第一次坐飞机吧?

21
木瓜很恐惧,
空姐走过来,
对他说,
先生,对不起,
这是您第一次坐东方航空的飞机吧?
老二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
空姐走过来,
对他说,
先生,对不起,
这是您第几次坐东方航空的飞机了?
欢迎您再次乘坐。

22
虽然有可能一辈子也买不起车,
但我们还是喜欢去看车展,
看车展模特。
当然,
我们也买不起模特。

23
车展很多,
一次看完车展,
老狗说,
啧啧,丰田的身材很棒!
木瓜说,
我喜欢丰满的,
宝来的就很丰满。
老二说,
奥迪的穿得很少,很过瘾。
我说,
福特的很清纯,别有味道。

24
食堂永远都是那样,
有时候煮头发卖,
有时候烧小石头卖,
很少有时候,
正儿八经地做一次饭卖。
饭菜的分量就更难说了,
如果师傅们的心情不好,
那我们就得把皮带再系紧一点。
以至于我们,
常常向父母要了饭钱,
还要皮带钱。

25
有一天,
呆瓜洪去吃饭,
发现鱼不太新鲜,
就对打菜的师傅说,
师傅,
我发现这星期的鱼没有上星期的好吃。
师傅说,
胡说,
这就是上星期的鱼!

26
所以,
我们爱上了方便面。
方便面有18种吃法。
哪18种?
第一种,
第二种,
第三种,
第十八种。
等你读完了大学,
你就会知道,
其实,
还有第十九种。
但是,
方便面可能也是大学食堂里生产的,
方便面里的肉,
还没有,
方便面里的铅多。

27
我们还记得,
刚进大学的时候,
老师说,
大学学习什么?
学做人!
但是现在,
快要毕业了,
我却还有几门课程不及格,
要交很多补考费。
老师找到我,
我摊开手,
老师,我在学做人,
老师说,
没人叫你要学做好人!

28
原来,我们都错了,
生活和命运,
常常都会这样,
有很多的错误。
爸爸妈妈,
除了需要钱的时候,
我们常常记不起来了,
他们的脸。
偶尔想起来打个电话,
也越来越没有话说。
有时候,
我们还为此生气。

29
我们讨论父亲和黑猩猩有何区别,
据科学研究证明,
黑猩猩具备和人类交流的能力。
和所有人的关系都紧张,
就像,
某个国家的外交。
我们总是在争论,
辅导员和对虾有没有共同点,
争论的结果是,
有,
他们头脑里,
都装着同样的东西。

30
其实我们也很想,
让父母多休息的。
但是成千上万的学费,
压得我们很累。
学校还给很多欠学费的同学,
停课,
让他们去打工挣钱来交学费。
也许,
学校还不知道,
他们的父亲,
已经停课25年了,
还没有挣够,
他的学费。

31
这些问题,
我们谈论了很多年,
但是北京太遥远了,
坐火车要很多很多个小时,
而且,
总是晚点。
我们也怀疑过声音的传播速度,
是不是没有340米每秒。
这些话,
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
才能够传到北京。

32
青梅煮酒,
我们席地而坐。
谈谈理想,
谈谈未来,
谈谈这个社会。
谈这些,
就像长江水,
就像黄河浪,
滔滔不绝。
我们骂体制,
我们骂贪官,
我们骂国有企业。
我们都是总理,
要管遍天下事。

33
木瓜说,
一个人跳滇池,
死了,
但是,
他不是被淹死的,
请问他是怎么死的?
被污染毒死的。

34
老二说,
海南省原副省长陈苏厚,
2003年退休后,
去当了一名农民,
此事赢得了他的赞扬。
当然,
老二不是希望所有的官员退休后都去当农民,
而是希望,
有的官员,
现在就去当农民。

35
老狗说,
河北省,
包括省委书记省长在内的30万名公职人员,
要参加全省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者成绩不及格的,
将不得提拔重用。
老狗觉得,
考试得太高分的,
也不能重用,
因为,
法律的漏洞,
实在是太多了。

36
我说,
我QQ帐户原来有19个Q币,
上周一看,
不见了,
可能是,
上次带笔记本电脑坐公交车的时候,
被偷了。

37
不管三峡大坝装了多少水,
一到晚上10点,
寝室就没有电了,
漆黑了我们的视线。
就这样闭着眼睛,
我们,
说了四年的梦话。

38
有人在快毕业的时候恋爱,
也有人在快毕业的时候失去恋爱。
关于自己的梦中情人,
老二的标准是,
最好是李嘉欣和舒淇的合体,
而呆瓜洪的梦中情人,
他说,
如果是李嘉欣和舒淇,
两个人,
就更好了。

39
但在这个时候,
她漂亮不漂亮,
真的不重要了。
有天,
我碰到隔壁的哥们,
我问他,
听说,你跟小丽分手了?
他说,
对,她嫌我穷。
我又问,
你没有跟她说起过你有一位有钱的舅舅?
他说,
说了,
现在,
她是我的舅妈。

40
四年了,
我们用自行车和大奔们争抢过美女,
我们看过很多爱与不爱的爱情,
现在,
我们不再相信一见钟情了,
因为,
我们不能够,
一眼就看出对方有多少钱。

41
所以,
木瓜的恋爱,
就观察了接近四年,
在这个快要结束的时候,
他才开始,
和班上一位不是很会花钱的女生,
牵手了,
拥抱了。
一天,
木瓜送一束花给他的女友,
女友很高兴,
抱着木瓜就吻,
他连忙挣脱了向外就跑。
什么事?
女友不解地问。
再去拿些花来。
木瓜说。

42
木瓜热恋了,
寝室里电话的听筒,
常常有了温度。
我们好心地提醒了他,
科学家们已经研究发现了,
热恋的“寿命”,
只有一年,
木瓜说,
问题是,
我现在的钱,
只够热恋半年。

43
有一天,
我去图书馆阅览室,
打算把一部还没有看完的小说看完,
但小说被一位PLMM看着,
于是我和她小声地聊了聊,
很多感兴趣的话题。
但是我忽然有急事,
只好先走了,
MM说,
我看完了给你发短信,
我着急走,
就把电话小本子留给了她。

44
她问,
你电话号码呢?
在里面,
我头也不回。
她又问,
你叫什么名字?
也在里面,
我仍然头也不回。
爱情,
就这样,
很不经意地,
我们永远地错过了。

45
我们谈论蔡 依林,
我们关心周 杰伦。
但是娱乐圈,
还是那个模样,
比超级女声张 靓颖想象的还要乱,
我们,
就只好想象得更乱了。

46
崔 永元没有指名道姓地炮轰央视某同事,
从炮轰的内容来看,
很多人都认为,
炮轰的对象是朱 军。
朱 军也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
于是就问崔 永元。
朱 军:你炮轰的是不是我?
崔 永元:你猜!
朱 军:不是我。
崔 永元:你再猜!

47
王 菲,
作为一个女人,
最重要的事情,
已经不再是唱歌了,
而是,
要如何才能养好三个孩子。

48
没钱的时候,
我们在宿舍里唱歌,
有钱的时候,
我们也去歌厅唱歌。
不过有的同学,
因为唱卡拉OK太难听,
被人用砍刀砍伤了。
我们终于明白,
怪不得,
那些演唱会,
总是有那么多的,
保安。

49
和我们的青春一起老去的,
是越来越老的刘 德华,
报纸上还是常常有他的消息,
但常常是些他死了的消息,
不过每次我们都敢肯定,
他肯定还没有老死。

50
球赛要很多人踢才能赢,
比如,多一两个裁判;
球赛也要很多人看才好看。
比如,多一个懂球的你和不懂球的我。
一个寝室坐在一起,
中国队的比赛也好看。
但中国队总是输球,
连朝鲜也敢输,
这样我们就有意见了,
我们想知道,
是不是,
吃得越饱的,
踢得就越不好。

51
足球的话题,
我们都很感兴趣,
不管是贝克汉姆发调 情短信,
还是郝 海东吐口水,
我们都喜欢。
我们常常谈论李 毅大帝,
讲一些中国足球的段子。

52
整个2005年,
李 毅大帝26轮联赛一球未进之后,
在联赛快结束的时候,
进球了。
我们恭喜李 毅,
恭喜他,
球队终于发工资了。
大家都不容易,
踢球的,
也不容易,
累死累活,
可能还拿不到工资。
郝 海东都有教练老了,
还在踢球。

53
一场足球比赛,
郝 海东和往常一样,
打了65分钟,
就想下去了。
他趁着李 毅受伤的机会,
对主教练说,
我想,今天是不是就踢到这里吧?
主教练问,
为什么呢?
郝 海东说,
我实在没有口水可以吐了。

54
一个人弯着腰低着头,
走进一家店铺,
他对老板说,
我想把您的烂水果和臭鸡蛋全部买去。
老板问,
你是打算去迎接中国足球队回来吧?
买主四处看了看,
悄声说,
我是郝 海东。

55
有一天,
我们去听一个教授讲新闻,
什么是新闻?
教授说,
中国队和韩国队比赛,
韩国队赢了,
中国队一球未进,
不是新闻;
韩国队赢了,
中国队进了一球,
是小新闻;
打平了,
是新闻;
如果是中国队赢了,
那就是特大新闻。
我听到这里,
很好学地问,
如果是中国队赢了,
李 毅还进了球呢?
教授说,
那就是假新闻。

56
中国队夺得世界杯的那天,
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够看见,
但是我们知道,
那天的球赛,
也不会有今天我们一起看李 铁打 飞机的那脚球,
精彩。

57
我们把一枚硬币抛向空中,
正面朝上就去上网,
背面朝上就去踢球,
如果硬币立起来,
就Tmd去学习。

58
一个学期,
木瓜用硬币正面朝上的机会去学习,
结果就得了奖学金。
在发奖仪式上,
老师叫了很多声木瓜的名字,
木瓜也没有上去领奖。
老二就对木瓜说,
叫你呢,你没有听到吗?
木瓜说,
我怕你们还没有听到。

59
我们当然都听到了,
比他还听得更清楚,
我们正在计划着去大吃大喝,
大块吃肉,
大碗喝酒。
几顿饭下来,
奖学金只剩下了一个硬币。
再一次把硬币抛向空中,
这一次,
硬币的正面朝上,
木瓜和我们去上网。

60
有时候还是要去上课的。
但是,
大学老师和中学老师一样,
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讲课仍然不看钟,
只看日历。

61
一天,
老师在讲课。
我们在讲话。
老师在上面小声讲,
我们在下面大声讲。
老狗喊道,
老师您大声点儿!
老师回答,
对不起,
我不知道有人在听。

62
大学生活就是睡觉,
只是有的人两个人睡,
有的人一个人睡。
有一天,
我在睡觉,
突然梦见自己正在上课,
老师正在提问我,
吓得我马上惊醒了过来,
抬头一看,
果然正在上课,
老师正在提问我。

63
学校里和学校外都一样,
总是要开会,
班会、系会、年级会、校会,
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青春,
就这样坐过去了。
老二坐不住了,
他说,
我女朋友来看我,
我要出去一下。
于是老二不用再坐着了,
出去以后他也许是站着,
也许是睡着,
就随他去罢。

64
一会儿,
小黑也坐不住了,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
如果我总是坐在这里开会,
那么,
我永远也不会有女朋友。

65
似乎总是在考试,
考试是要讲究技巧的,
考试要有技术含量。
一次考试,
我发短信问小黑,
你知道第三题的答案吗?
小黑马上就回复了我,
知道。

66
有时候也觉得,
考试越多越好,
证书越多越好。
老狗去参加司法考试,
考场内有一种叫手机探测狗的东西,
防止考生利用手机作弊。
幸好老狗用的是国产手机,
信号不好,
手机探测狗震动因此很不明显。
老狗的证书,
因此又比我们多了一个。

67
实在没有什么可考了,
就考普通话,
普通话也有个证书,
但不是红色的,
蓝黑色的证书,
也算对证书的一个补充。
学校再三要求我们,
要重视普通话,
毕业了出去工作,
很多单位都对普通话有要求的。
其实我们都知道,
很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不用讲什么普通话,
老百姓们完全能够听懂,
他们那张脸在讲些什么。

68
该考的,
都考完了,
最后的任务就是毕业论文。
有一天,
小黑感冒了去看病,
医生用他难辨的字迹,
开了一张处方。
小黑只带了挂号的钱,
因此没有去拿药。
处方带回到寝室,
被我捡到,
把它当论文交了,
我们就要毕业了。

69
我们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
但最主要的问题,
是找工作的问题。
一个关于大学生生存状态的报告说,
当代大学生,
70%的人不清楚国内外大事。
我们对此很气愤,
难道,
要我们知道,
哪个国家,
在招人吗。

70
有很多单位,
都只要研究生博士生,
对我们,
不看一眼,
我们很纳闷,
难道硕士博士,
比我们,
更会喝茶和收钱吗。

71
虽然男女平等,
但是,
班上的女同学,
找工作就更难了,
为了找到工作,
她们想找容易找工作的男大学生,
谈一场恋爱,
以此来找到工作。
于是,
女生第一次把电话打到了我们的寝室,
可是,
可怜的同学,
你们要找到容易找工作的男大学生,
不是比找工作,
更难吗。

72
没有办法,
只有在简历上做文章了。
四年的大学,
老二当了一年班长,
木瓜当了一年班长,
呆瓜洪当了一年班长,
老狗当了一年班长,
我还当了一年班长。
其实我们当了多少年班长,
都没有什么用,
最有用的,
还是父母当局长。

73
我们都看到了,
一名北大的毕业生,
都待业在家,
因为父母和亲戚,
都是做糖葫芦的,
所以,
他也只有做糖葫芦。

74
当然,
工作还是挺多的,
有钱的家庭,
就热衷于找女大学生去当保姆。
只是,
有的保姆要不停地说,
是,太太,
是,太太。
而有的保姆则要不停地说,
不,先生,
不,先生。

75
我们就业难,
学校的日子也不好过,
学校到处去推销毕业生。
我们感慨,
学校啊,
谁叫你们,
只忙着,进材料,
忘记了,加工。

76
也有的人中奖了,
找到了好工作,
他给我们介绍秘籍说,
要找好工作,
首先,
我们要读XX学院,
然后,
我们到好工作电脑培训学校培训,
最后,
我们还要吃一块绿箭口香糖。

77
其实,
工作都是差不多的,
要么很累,
要么就没钱,
不管是大公司,
还是小公司。
普华永道是家大公司,
工资很高,
但大象都知道那里的工作很累。
一个普华永道的哥们,
到非洲去看大象,
他跟大象说,
我们来非洲数大象。
大象就乐了,
原来普华永道还是靠审计吃饭。
然后,他跟大象说,
我们来还打算招几头大象回公司上班,
结果,
大象吓得一边哭,
一边掉头就跑了。

78
我们本科生没有出路,
那么初中生呢?
老狗的一个初中同学,
造出了一个机器人,
这个机器人会招呼客人,
会指引带路,
不过啊,
很可惜,
它不会高等数学和外语。

79
其实我们也是当过老板的,
大学生创业,
我们也干过。
老二开公司的时候,
为了节约,
每天三个员工和他一起吃饭,
吃着水煮白菜,
喝着白菜煮水。
为了给水煮白菜加点油水,
老二每顿饭都要讲几个笑话,
逗得员工哈哈大笑。

80
有一天,
一个员工没有笑,
老二问他是不是今天的笑话不好笑,
他说,
不用笑了,
我要辞职了。

81
工作该确定的,
都确定了,
没有办法确定的,
搞关系,
有背景,
那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就这样,
我们就在一家有些黑糊糊的小饭馆坐下来,
喝了一些酒,
烧酒,
烧心的酒。
想吐,
想把心给吐出来,
说一些心里的话。

82
恭喜你!
你找到了体育馆的工作,
恭喜你!
你找到了银行的工作。
我们相约,
一辈子不忘记。
以后体育馆的,
帮忙为大家,
搞几张球票;
银行的,
帮忙为大家,
搞几张钞票。

83
酒喝干了,
话说不完了。
我们,
就这样,
要一个一个地走了,
也许,
这辈子,
我们再也不会见面。

84
老二把宿舍的门牌摘下来,
带走了,
但是我们知道,
他的地址,
我们的地址,
还是要变了。

85
再看一眼寝室吧,
我们的城堡,
这里很快就会有新的主人。
但是,
在我们的心里,
没有了我们的地方,
都将是空城和废墟。

86
我们挥着手,
对着飞机,
对着火车,
说再见。
但愿你,
飞机,
一辈子不会掉下来,
火车,
一辈子,也不会晚点…